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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osophy Bites

婆罗门身份不是狗性:一位佛教哲学家如何拆掉种姓的形而上学

法称不否认狗有「狗性」这种共相,却拒绝承认存在「婆罗门性」——因为婆罗门与首陀罗在身体、智力、能力上没有任何可感知的差别,种姓不产生任何因果效力。

印度哲学佛教种姓形而上学共相
这集把印度哲学史上一次具体的形而上学论战讲透了:从共相实在论到「种姓是认知失败」,论证链条完整,不是泛泛的文化介绍。

核心论点 · 点时间戳可跳到原声

1:05

种姓有两层:四个瓦尔那加无数阇提

Nilanjan Das 先拆解种姓的结构:一层是四个职业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对应不同职业;另一层是嵌在其中的内婚制社会群体,即 jatis。前者叫 varnas,后者叫 jatis。关键在于它同时是社会权力和政治权力的等级制,婆罗门与刹帝利居顶,其余在下。而且你出生在哪一级就是哪一级,种姓通过血统传递,不是靠其他因素。Das 也承认种姓制度本身的起源史并不清楚,大约与公元前一千纪中期的婆罗门教形式同时出现。

— Nilanjan Das
4:07

对手的类比:婆罗门性就像狗性

法称的主要对手 Kumarila 持一种共相实在论:我们看两只腊肠犬在场上跑,除了看到棕色、尾巴摆动这些具体特征,还看到它们共有的「狗性」这个属性。这类属性若被认为独立于个别物体存在,就是当时哲学家说的 universals,他们自己叫 samanyas 或 jatis。Kumarila 的推论是:正如狗共有狗性,婆罗门也共有「婆罗门性」,而且——这是 Das 说最古怪的一点——我们真的能看见婆罗门的婆罗门性。Das 承认这乍看很怪:狗与蛇的区分是自然的,但说所有婆罗门共有一个非婆罗门没有的属性,性质完全不同。

— Nilanjan Das
7:09

看见婆罗门性,不等于认出婆罗门

这里有个关键区分:non-epistemic seeing 与 epistemic seeing。前者是看到某物而不把它看作任何东西,后者是把它看作某物。Das 举例:如果我从没见过狗,我可能看到狗和它的狗性,却无法把它识别为狗——识别需要分类、归类的背景能力。Kumarila 会说婆罗门同理:你可能看到婆罗门连同他的婆罗门性,却无法把他看作婆罗门。所以即便把一群婆罗门和非婆罗门放进同一场身份辨认队列,穿一样的衣服、剪一样的发型,Das 说 Kumarila 大概认为自己仍能看出谁是婆罗门,但这里有个重要的限定条件。

— Nilanjan Das
9:12

法称的判据:结构、属性、因果力

法称本人说的其实很基础:我们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能把握对象间的自然区分——当对象物理结构有差异,或属性有重要差异,或因果力有差异时。他举牛和马:牛的形状结构与马不同,牛的奶味道与马不同,牛能做的事马不能做,所以我们可以设定牛马之间存在自然区分。但按法称,婆罗门与首陀罗等其他种姓等级之间不存在这类区分:婆罗门在身体上、智力上、能力上都不异于其他种姓。所以没有理由认为我们能把握种姓之间的自然区分。Das 强调法称的一般原则:你想设定某个东西存在,它就得「挣得自己的位置」,方式是证明它有因果效力、能在世界中产生效果。

— Nilanjan Das
11:14

种姓像职业姓氏,不像巫术

被问到法称是否等于说种姓是社会建构时,Das 给了细致的回答。法称确实认为我们思考和谈论的很多东西——桌子、椅子、棕色这类属性——都是通过概念能力建构的,但它们仍以另一种意义为真,因为不承认它们,日常活动就无法进行。法称认为婆罗门、首陀罗这类种姓称谓很像职业称谓:称某人婆罗门,或因为他从事献祭之类活动,或因为他出生在从事这类活动的家庭;到法称的时代,医师、商人这类称谓已经变成姓氏,用来标识家族的传统职业。Das 随后区分两种「社会建构」:一种是女巫范畴那样——社会建构且不存在,因为它预设人有魔法能力;另一种是货币那样——社会建构却仍有某种客观性,美元与英镑的区分并不追踪两张纸之间的自然区分。Das 认为法称的立场可能与后一种相容。

— Nilanjan Das
15:17

基于种姓的傲慢是一种认知失败

Das 说这是法称批判中最有力的部分。法称在《量论广释》第一章结尾列出五种愚痴的标志,其中之一就是基于种姓信仰的傲慢。法称的注释者解释说:根据法称本人关于种姓的说法,这种傲慢是一种认知失败、一种理性失败——是不回应可获得的证据。他们指出种姓傲慢可能基于两种理由:一是认为种姓追踪某种自然区分,这能解释婆罗门为何优越;二是认为婆罗门身体在仪式意义上比其他身体更纯净。注释者说,鉴于法称已论证婆罗门与其他种姓等级之间没有物质或智力上的差别,这两种理由都站不住脚,所以这种傲慢完全不合理。Das 也提醒,种姓在南亚社会的功能自法称时代起一直在变,但等级结构和与之相伴的态度是不变的方面。

— Nilanjan Das
16:18

结论不止是流动,而是取消

主持人追问:如果种姓不存在共相,种姓概念是否本该比现在流动得多?Das 同意,并举例说据他所知南亚人至今仍对跨种姓婚姻犹豫,按法称的理由这就是不理性的。但 Das 说更重要的是当代佛教运动,尤其是受 B. R. Ambedkar 启发的运动,主张不只是让种姓更流动,而是让它在我们的生活中没有位置。Das 认为法称的批判为这种取消主义(eliminativism)奠定了基础。这里出现了分歧的两侧:Kumarila 一侧认为种姓追踪自然区分且可被感知,法称一侧认为它没有任何因果效力、不配被设定为存在。

— Nilanjan Das
17:18

他自己就撞上过种姓的墙

Das 回答了关于个人动机的问题,给了两个理由。一是他本来就对共相问题感兴趣,这来自他在形而上学和认识论上的其他兴趣。二是他研读梵文文本时,因自己的种姓背景而屡屡遇到障碍:作为学生,他无法研究 Mimamsa 和 Vedanta 文本,因为这些研究要求接触吠陀,而他不是婆罗门。他说自己来自一个在法称时代会被当作首陀罗的种姓群体。Das 说种姓是他在年轻岁月里被迫应对的一种现实,现在则没那么多了。这段把前面的形而上学论证落回到了具体处境上。

— Nilanjan Das

原话 · 已逐字校验

According to Dharmakirti, Brahmins don't differ either in their bodies or in their intellect or in their capacities from other castes. So there is no reason according to Dharmakirti for us to think that we can grasp this natural distinction between the different castes.

按法称的说法,婆罗门在身体上、智力上、能力上都不异于其他种姓。所以法称认为,我们没有理由相信我们能把握不同种姓之间的这种自然区分。

Nilanjan Das10:12

For Dharmakirti more generally, if you want to posit something out there in the world that that thing has to earn its keep.

对法称来说更一般地讲,如果你想设定世界上存在某个东西,那个东西就得挣得自己的位置。

Nilanjan Das10:12

There's a different notion of socially constructed which I'm more interested in, which is that something can be socially constructed and still have a certain kind of objectivity.

还有一种我更感兴趣的「社会建构」概念,即某个东西可以是社会建构的,同时仍具有某种客观性。

Nilanjan Das13:16

he lists five signs of stupidity. And one of them is arrogance based in a belief in caste.

他列出了五种愚痴的标志。其中之一就是基于种姓信仰的傲慢。

Nilanjan Das15:17

we can see that this kind of arrogance is an epistemic failure. It's a failure of rationality. Like not responding to the evidence that is available to them.

我们可以看出,这种傲慢是一种认知失败。它是一种理性失败。就像不回应他们手头可获得的证据。

Nilanjan Das15:17

It's not just there should be more fluid, it should have no place in our lives. And I think Dharmakirti's critique lays the foundations for that kind of eliminativism.

不只是说它应该更流动,而是它应该在我们的生活中没有位置。我认为法称的批判为那种取消主义奠定了基础。

Nilanjan Das16:18

I could not, for example, as a student study Mimamsa and Vedanta texts precisely because they involve engaging in the Veda because I'm not a Brahmin.

比如我作为学生无法研究 Mimamsa 和 Vedanta 的文本,恰恰因为它们要求接触吠陀,而我不是婆罗门。

Nilanjan Das17:18

数字与实体

法称生活年代公元 6 至 7 世纪2:05
法称身后被持续讨论的时长约五百年2:05
种姓制度大致出现时间公元前一千纪中期1:05
法称列出的愚痴标志数量五种15:17

术语

varnas瓦尔那
四个职业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
jatis阇提
内婚制社会群体,嵌在瓦尔那之下的种姓单位。
universals共相
多个个别事物共有的属性,被认为独立于个别物存在。
epistemic seeing认知性看见
把某物看作某物,需要分类归类的背景能力。
eliminativism取消主义
主张种姓不应只是更流动,而应在生活中没有位置。

收听指南

谁该听

对印度哲学、形而上学共相问题感兴趣的人;想理解种姓制度如何被哲学论证而非道德谴责拆解的人。

可跳过

最后关于印度与英美哲学传统互动的收尾较泛,可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