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古斯丁
偷梨
不為吃,就為偷
奧古斯丁《懺悔錄》第二卷
做了一件自己都說不出為什麼的錯事,過不去,怎麼辦。這一篇要回答的是:奧古斯丁幾十年後為什麼還在寫十六歲偷的那幾個梨。
背後是什麼故事?
十六歲那年,他和一群同伴深夜去偷鄰家的梨。他家不缺梨,偷來的也沒吃,大部分扔給了豬。幾十年後寫《懺悔錄》,他花了整整一段追問:我為什麼要偷?不為餓,不為梨。最後他的答案是兩個:一是偷本身的那點快感,二是「要是一個人我絕不會去」——是同伴。他沒有給這件事找一個體面的動機,直接承認它沒有動機,只有場合。
有些錯沒有理由,找理由是在原地打轉
他繞了很久想給偷梨找個說法,最後放棄了:就是沒有。很多過不去的錯事之所以過不去,是人一直在找一個能解釋它的理由,找不到就一直懸著。承認「沒有理由」反而是出口。
「我為什麼會那樣」問了很多遍沒答案,那就把這道題劃掉,它可能真沒答案。
看誰在旁邊,比看自己是什麼人更準
他說一個人絕不會去。那件事的條件不是他的品性,是那群人。人做錯事之後往往拷問自己是不是壞人,其實更該問的是那天旁邊是誰——那是能改的變量。
做錯事的那天你跟誰在一起?下次別問自己是什麼人,先換旁邊的人。
寫出來是為了讓它成為過去的事
他四十多歲寫十六歲的梨,寫得很細。不是沒放下,是用寫把它從「一直在心裡」變成「一件寫完了的事」。寫完之後它有了邊界,不再到處漫。
過不去的那件事,完整寫一遍——發生了什麼、當時誰在——寫完它就有了頭尾。
今天怎麼用?
局面:你做過一件說不出理由的錯事,過了很久還是覺得自己很糟,反覆回想。
先問:我是不是一直在給它找一個理由?那天旁邊是誰?我有沒有把它完整寫過一遍?
用反了:讀成「都是別人帶壞的」——他沒推給同伴,他說的是「要是一個人我不會去」,責任還在自己,只是條件在別人;也別讀成寫出來就算了事,寫是為了給它邊界,不是為了消掉它。
金句
做錯事之後別問自己是什麼人,先看那天旁邊是誰。
同一件事,還有人這麼問
這件事我一直沒跟人說,憋了很多年。我說不出自己為什麼會那樣。最該做到的那件,我沒做到。那件事是我不對,我過不去。我做錯了事 · 全部 9 個問題 →這一篇如果說中了你正在經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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