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寫給管理者的一千三百年案例集
善可為法,惡可為戒
先定收錄標準
司馬光《進資治通鑑表》
一千三百六十二年的事,怎麼決定哪些寫、哪些不寫?這一篇要回答的是:他只用了一條標準。
背後是什麼故事?
司馬光主持編纂十九年,成書二百九十四卷。他在《進書表》裡說明了取捨原則:刪削冗長,舉撮機要,專取關國家興衰、系生民休慼、善可為法、惡可為戒者——只取關係國家興衰、關係百姓苦樂、好的可以效法、壞的可以警戒的。神宗給這部書命名時說它鑑於往事,有資於治道。一條標準貫穿始終,所以這部書裡幾乎沒有文學性的鋪陳,也幾乎沒有為了完整而完整的記載。
先定標準,才寫得完
十九年、一千三百六十二年,如果沒有一條能機械執行的取捨規則,工程量是無限的。專取兩個字是這部書能完成的前提——不是他知道該寫什麼,是他清楚地知道不寫什麼。
一份沒有明確排除標準的調研,永遠做不完,因為任何新材料看起來都值得再看一眼。先寫下「不看什麼」,進度才存在。
標準裡必須包含惡
惡可為戒和善可為法並列。只收錄成功案例的知識庫,會讓人誤以為世界上只有一條路走得通。失敗案例的信息密度往往更高,因為成功可以有很多偶然,失敗的機制通常更清晰。
公司只沉澱最佳實踐、不沉澱事故復盤,新人學到的是一套倖存者視角的方法論。
標準要能被別人執行
這部書是劉攽、劉恕、范祖禹分工完成的,司馬光總其成。一條只存在於主編腦子裡的品味,無法分工;寫下來、能被三個人一致執行的規則,才撐得起十九年。
內容標準如果只有主編知道,團隊一擴就崩。把它寫成三條別人也能判斷的規則,質量才可能規模化。
今天怎麼用?
局面:材料太多,你在猶豫哪些該納入。
先問:我的取捨標準是什麼?能不能寫成一句讓別人也能照著判斷的話?
用反了:只收好的不收壞的;標準只在自己心裡,無法分工。
金句
臣今筋骨癯瘁,目視昏近,齒牙無幾,神識衰耗,目前所為,旋踵遺忘。
同一件事,還有人這麼問
這件事我一直沒跟人說,憋了很多年。我說不出自己為什麼會那樣。最該做到的那件,我沒做到。那件事是我不對,我過不去。我做錯了事 · 全部 9 個問題 →這一篇如果說中了你正在經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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