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世界生存法則遇到事了,看看以前的人怎麼處理

羅納德·科斯

英國經濟學家,1991 年諾貝爾獎得主,他用兩篇論文問了兩個別人覺得不必問的問題:既然價格能協調一切,為什麼還有公司?別人礙著我,該管的真是他嗎?——答案是同一個:靠價格買賣,本身就要花錢

到底是誰礙著誰

他礙著你,你也礙著他,要比的是哪邊損失更重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960

他的做法礙著我了,我就該讓他停嗎?這一篇要回答的是:這個問法本身漏了一半。

羅納德·科斯他礙著你,你也礙著他,要比的是哪邊損失更重

背後是什麼故事?

1879年,英國的一樁官司:一個糕點師在店裡用石臼搗料,已經二十多年,沒人說過什麼。隔壁的醫生後來在院子裡緊貼著那面牆蓋了間診室,聽診時被牆那邊的搗臼聲蓋住,告到法院。法院判糕點師停工。科斯在八十年後分析這個案子,說沒有醫生蓋那間屋,糕點師的石臼就不礙著任何人——問題是兩邊湊出來的。

傷害是兩邊湊出來的

他說,人們總以為是甲傷了乙,該管的是甲。可要不傷乙,就得傷甲。沒有醫生,石臼不礙事;沒有石臼,診室是安靜的。礙著,是兩樣東西放在了同一個地方。

樓下開了夜宵攤,樓上的住戶睡不著。攤要是收了,攤主的生計也沒了。

要避免的是更重的那一個

他說真正要決定的是:讓甲傷乙,還是讓乙傷甲。他的判據是避免更嚴重的損害。這要求把兩邊的損失擺在一張桌上算,而不是先認定誰是肇事的人。

糕點師停工,損失是一門二十年的生意;醫生不蓋診室,損失是一間屋。哪個更重,得算了才知道。

談得起的時候,誰對誰錯沒那麼要緊

在他設想的「談判不花錢」的世界裡,兩邊會自己談出一個對雙方都好的安排,權利歸誰,只影響誰付錢給誰。他緊接著說:現實裡談判是要花錢的,所以一開始權利劃給誰,才變得要緊。

兩戶人家談一條窄巷,自己談就成了;一條街一百戶人談不攏,就得先有個規矩。

今天怎麼用?

局面:別人的做法礙著了你,你想讓他停,或者你被人要求停。

先問:他停了,他損失多少;我不停,我損失多少。有沒有一種安排,讓兩邊都比現在好一點——比如給他一筆錢,或者換個時間、換個位置。

用反:讀成「什麼都能花錢擺平」。他自己說過談判成本不為零,而且有些傷害折不成錢。這一章教的是先把兩邊的賬都攤開,不是讓你開價。

金句

我們面對的,是一個互相的問題。

要避免的,是更嚴重的那種損害。

沒有醫生蓋那間屋,石臼就不礙著誰。

同一處境,還有人這麼問

窄路上兩個人,我不想先讓。他明擺著有惡意,我還忍嗎?我怕自己在氣頭上做錯決定。我一句話就把人得罪了。起了衝突 · 全部 8 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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