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亮
把承諾執行到死的丞相
揮淚斬馬謖
自己也一起罰
《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王平傳》
殺一個自己最看重的人,還不是最難的部分。這一篇要回答的是:他接著做的那件事才是。
背後是什麼故事?
第一次北伐,諸葛亮不用眾人推薦的魏延、吳壹,破格提拔馬謖督軍前鋒。馬謖在街亭違背部署,舍水上山,被張郃斷了取水道,大敗。諸葛亮退回漢中,戮謖以謝眾。但事情沒有停在這裡——他隨即上疏自請貶官三等,理由寫得極清楚:臣明不知人,恤事多闇,是我看錯了人、處事糊塗,按《春秋》的規矩責任在主帥。他從丞相被降為右將軍,行丞相事。
只罰執行者,制度會往下漏
錯誤出在執行層,但選人和授權在決策層。只處理執行者,等於宣布決策層不承擔任何後果——下一次同樣的錯還會以同樣的方式發生,因為真正的原因沒被觸碰。
項目失敗只處分了項目經理,立項時拍板的人毫髮無傷。第二個項目照樣在同一個環節翻車。
自貶要具體到罪名
諸葛亮沒有籠統說「我也有責任」,他寫明瞭是明不知人——識人不明,這是可以對照往後行為的具體條目。含糊的自我批評不產生任何約束;具體的罪名會被別人記住並用來檢驗你。
復盤時說「大家都有責任」等於沒說。說「這次是我在沒有驗證的情況下批准了排期」,下次別人就會來提醒你驗證。
淚要流,法要執行
他與馬謖情同父子,仍然殺了;殺了之後親自弔唁、撫養其遺孤。感情和規則各自走各自的路,兩者都不打折。把感情當成不執行的理由,或者用執行來證明自己無情,都是只做了一半。
辭退一個關係很好的老員工,該給的補償、該說的感謝、該幫的推薦一樣不少,但決定不變。這兩件事不衝突。
今天怎麼用?
局面:一次失敗要追責,出錯的是執行的人。
先問:這個人是誰選的、誰授權的?那個人受到了什麼?
用反了:處理完執行者就結案;自我檢討停在「我也有責任」這種沒有內容的說法上。
金句
臣明不知人,恤事多闇,《春秋》責帥,臣職是當。
請自貶三等,以督厥咎。
同一件事,還有人這麼問
該罰的是跟我最久的人。要砍的是我親手做起來的。要讓人怕我,還是讓人服我?該罰的是我最看重的那個人。下不了手 · 全部 4 個問題 →這一篇如果說中了你正在經歷的事,
轉給可能需要的人,或者存下來,下次好找。